龙泉股份扣非净利连亏3年:子公司业绩亏损未计提商誉减值 5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遭问询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中国网财经 9383阅读 2021-05-07 18:34

  龙泉股份近日,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公司需要就近年来主业亏损、购买的新峰管业2020年业绩亏损、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情况等问题作出说明。

  龙泉股份扣非净利已经连亏3年,2018-2020年,龙泉股份分别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9191.96万元、-1195.56万元及-9596.2万元。对此,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结合所处行业各种情况,详细分析公司近年来主业亏损的原因,以及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6年龙泉股份购买了新峰管业100%股权,形成商誉2.1亿元。2015年至2018年,新峰管业业绩承诺完成率达143.12%;业绩承诺期后,新峰管业便业绩变脸,2019年新峰管业净利润下降至1587.52万元,同比下降87.41%;2020年,新峰管业亏损1760.71万元,但龙泉股份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说明新峰管业2020年出现亏损的原因,及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趋势,并结合新峰管业2019年、2020年业绩情况说明商誉减值测试参数的合理性,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2020年龙泉股份存在5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资金往来发生原因,回款情况等,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龙泉股份将全资子公司出售给关联方受到深交所关注。2020年,龙泉股份将公司持有的湖北大华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建华控股,交易价格为湖北大华的评估值,即13645.57万元。2020年年报显示,上述交易产生投资收益1188.18万元。

  有关公告显示,湖北大华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业务和管道防腐相关业务,而龙泉股份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泽泉防腐保温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从事防腐、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详细说明2020年转让湖北大华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并说明有关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措施与解决结果。同时要求公司披露本次交易的具体评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此外,问询函还对龙泉股份应收账款的计提坏账准备、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大幅下降、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长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根据深交所要求,龙泉股份需要在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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