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2006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6.8w阅读 2021-11-16 14:46

  乐居财经 11月16日乐居财经获悉,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灵武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12006元


  据乐居财经查阅,该案件案件号为:(2021)宁0181执2789号,执行法院:灵武市人民法院,立案日期:2021年11月11日,案件名称: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案件类型:执行案件,此案件为首次执行。

  自今年8月至今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成为被执行人8次,被执行金额分别为12818元、12006元、20747元、5023155元、100元、100元、100元;共计6162118元。

  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智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灵武市嘉源路二中体育看台北侧,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停车服务;商业用房租赁服务等。其分支机构有: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盐池项目部、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城时尚广场项目部、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原分公司、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等。

  据公开信息显示,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存自身风险136条,关联风险51条,历史风险718条,被执行信息8条。

  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有:虹桥御景8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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