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澄清:子公司新峰管业无来自氢气制取领域的业务收入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资本邦 7.4w阅读 2021-12-22 13:12

12月22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龙泉股份(002671.SZ)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龙泉股份股票自2021年12月20日起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主营业务为石化、核电用金属管件的加工、销售,其高压临氢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炼油企业油品加工与质量升级等领域。

炼油企业油品加工过程中,加氢裂化是其中一种重要工艺,即在较高的压力、温度下,氢气经催化剂作用使重质油发生加氢、裂化和异构化反应,转化为轻质油(汽油、煤油、柴油或催化裂化、裂解制烯烃的原料)的加工过程。加氢裂化工艺需通过高压加氢装置等实现,而高压临氢管件为高压加氢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介质环境存在高压和临氢(并伴随硫化氢,存在腐蚀性)等特点。

目前,新峰管业的高压临氢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上述石油化工等领域,不适用于氢气制取领域;新峰管业无来自氢气制取领域的业务收入,也暂未开展针对氢气制取领域产品的研发。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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