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411.42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8.3w阅读 2022-01-07 07:36

  乐居财经 1月7日消息,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台酒业”)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甘04执恢2号,执行标的为1411.42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1月6日。

  皇台酒业成立于1998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利兵,注册资本为1.7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白酒、葡萄酒生产、批发零售,自产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91%,且甘肃皇台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后者97.83%的股份。该公司有13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甘肃凉州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

  该公司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00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1.34亿元,有历史被限制高消费记录54条。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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