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额度不少于工程总造价1.2倍,福州发布政策,强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7w阅读 2022-01-19 19:04

乐居财经  1月1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福州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措施。一共三条,具体如下:

官网截图官网截图

1.强化预售资金入账监管为着力点,推动全流程各要素监管,规定同一本预售许可证内的商品房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购房定金、一次性付款等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2.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为切入点,严控资金拨付节点及比例,新建商品房项目的监管额度原则上不少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2倍,并按工程建设进度节点拨付使用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3.实施差别化监管为发力点,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对于信用不良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或全额监管。

2021年,福州共备案预售资金监管协议473份,监管资金304.78亿元。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