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子公司与通辽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3w阅读 2022-01-20 21:58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月20日,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发布关于子公司与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1月15日,振东制药下属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就种植合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充分利用通辽市良好的中药材资源,发挥种植生态环境优势,打造高品质中药材,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振东制药成立于1995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安平,注册资本为10.2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原料药(比卡鲁胺、甘草酸二胺、帕米磷酸二钠、美司钠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41%。该公司有25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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