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豪物业被行政处罚,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3w阅读 2022-03-01 13:59

  乐居财经 3月1日消息,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均豪物业深圳分公司”)于2月6日被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圃大队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山E(消)行罚决字﹝2022﹞0003号。

  据查,处罚事由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均豪物业司深圳分公司罚款1.5万元整的处罚。

  据乐居财经查阅,均豪物业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庆新,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等。目前,该公司大股东为于庆新持股46.8333%。

  (责编: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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