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1年1-6月,金东方主营业务为城市照明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研发及销售等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卢华、王晓燕、单闻和殷晓骏四人。
期内,金东方营业收入分别为40,109.02万元、81,435.20万元、67,963.77万元、23,873.77万元,2020年同比下降16.54%。
报告期内金东方应收账款分别为32,867.74万元、42,432.80万元、63,784.48万元、48,897.8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95%、52.11%、93.98%、204.82%,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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