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龙电梯状告新大正,案由系合同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3w阅读 2022-04-25 16:39

  乐居财经 4月25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合同纠纷,上诉人/原告为重庆松龙电梯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新大正。

  据查,该案件开庭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案号为(2021)渝0108民初40625号,审理法院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据乐居财经查阅,重庆松龙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松,经营范围含安装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目前,该公司由曾松持股80%。

  新大正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1.6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茂顺,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目前,该公司由王宣持股28.65%。

  (责编: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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