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状告天津美达等,案由为公司解散纠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赵微 4.0w阅读 2022-05-23 09:34

 乐居财经  赵微  5月23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法院公告,案由为公司解散纠纷。

  该案案号为 (2021)津02民初258号,上诉人/原告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天津美达有限公司,美国卫勃达纳米克斯公司,第三人美国亚美利达公司(Amerida Inc.)公司,其他当事人美国亚美利达公司。

  起诉状主要内容为:1、请求法院解散被告天津美达有限公司;2、诉讼费由被告天津美达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9时在天津破产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据查阅,天津美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剑,注册资本为48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服装、服饰、无纺布材料及相关的产品等,由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美国卫勃达纳米克斯公司持股40%,美国亚美利达公司持股5%。

  截至发稿,泰达股份(SZ:000652)股价涨0.54%,报3.7元,总市值5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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