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桃园游艇酒店、海口海悦艺术酒店项目用地控规修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7.2w阅读 2022-06-08 11:26

  乐居新媒体海南 王静 近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按程序启动《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1803地块、A1804地块(海口桃园游艇酒店、海口海悦艺术酒店项目用地)规划修改工作。具体调整如下:

  《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口湾片区局部调整》A1803地块、A1804地块(海口桃园游艇酒店、海口海悦艺术酒店项目,位于海口湾片区红棉东路北侧、观海路南侧。地块用地性质均为旅馆用地,其中A1803地块用地面积5306平方米、容积率≤1.2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35%;A1804地块用地面积5464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40%。本次规划修改拟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相应调整用地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指标。

  据悉,本次修编调整是为落实市政府提升海口湾建筑风貌品质,打造滨海特色地标性建筑,海口桃园游艇酒店、海口海悦艺术酒店应实行一体化设计,增加室外休闲公共活动空间,实现建筑形态的统一及与海口湾畅通工程更好衔接的专题会议精神,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有关要求,为合理确定上述地块规划指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按程序启动上述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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