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对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终止评级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张林霞 3.9w阅读 2022-06-30 16:08

  乐居财经 张林霞 6月30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终止评级的公告。

  据悉,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进行了信用评级。2022年2月20日,东方金诚对公司及相关债项进行了不定期跟踪评级,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评级展望为负面,下调“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债项信用等级为BB。

  东方金诚于2022年3月启动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2022年度定期跟踪评级,并向阳光城发送了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清单,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阳光城未能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此外,阳光城于2022年6月给公司发函称无法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

  鉴于东方金诚无法获取跟踪评级所需的关键资料,无法对阳光城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阳光城主体及“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债项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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