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集团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6w阅读 2022-07-06 07:19

  乐居财经 孙肃博 7月5日,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福建阳光集团“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2”等债券募集说明书要求,在该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福建阳光集团应确保在合并财务报表项下,每年度末财务指标符合负债率不超89%相关要求。

  由于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披露相关报表,已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中的事先承诺条款。

  福建阳光集团表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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