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服务被行政处罚,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7w阅读 2022-07-06 14:48

  乐居财经 严明会 7月5日,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服务”)被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2﹞第0131号。

  据处罚文书,碧桂园服务在2022年6月10日,在沣东新城斗门街道小区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款4千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8日。

  碧桂园服务成立于2004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6亿元,法人代表为李长江。目前,其由佛山市碧桂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市碧桂园管理服务”)、佛山市碧桂园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市碧桂园管理顾问”)各持股46%。而佛山市碧桂园管理服务、佛山市碧桂园管理顾问均由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其对外有141家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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