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为三家下属公司提供共计5.675亿元担保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6.5w阅读 2022-08-02 18:51

  乐居财经 邓如菲 8月2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发布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雨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国银行滁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天鼎丰”)之间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交通银行江西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750万元。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贵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青岛贵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行青岛贵都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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