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郑可、董晓东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4.0w阅读 2022-08-22 18:46

  乐居财经 刘治颖 8月22日,天津银行(01578)发布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津银行近期收到《天津银保监局关于郑可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覆[2022]221号)、《天津银保监局关于董晓东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覆[2022]222号)、《天津银保监局关于曾俭华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覆[2022]220号)及《天津银保监局关于陆建忠任职资格的批复》(津银保监覆[2022]223号),分别核准郑可和董晓东担任该行执行董事及核准曾俭华和陆建忠担任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

  (1) 郑可出任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 董晓东出任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3) 曾俭华出任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4) 陆建忠出任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5) 封和平及罗义坤不再担任天津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辖下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6) 罗义坤出任天津银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7) 张连明不再担任天津银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辖下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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