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地产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447.48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4.4w阅读 2022-09-05 14:47

  乐居财经  王敏 9月3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苏0583执7383号,执行标的为4474832元,立案日期为2022-09-02。

  该案件所属司法案件为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昆山莱克斯投资有限公司、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

  企查查显示,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剑,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等。公司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公司对外投资企业32家,房地产类28家。

  据企查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共324起,其中被告身份占89.51%;该公司目前有被执行人记录27条,被执行总金额399,364.25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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