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发布今年第五次土拍公告,上街46.73亩商服地块2.3亿起拍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9w阅读 2022-09-07 14:32

乐居新媒体福州 9月7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2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9月30日上午。

闽侯2022-07号(上街镇红峰村),出让面积31151㎡(约46.73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8504㎡(约42.76亩),规划道路面积2647㎡(约3.97亩,不计入技术经济指标)

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1.2及以下,建筑密度4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起始价2.3亿,按出让面积测算,起始楼面价约6152.83元/㎡。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

出让公告规定:

该地块作为商业建设用地,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

预留配电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本宗地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机动车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于地块东侧邱阳东路,同时应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相关规定。

沿本宗地东侧按规划退让2647平方米(合3.97亩,详见红线图)无偿作为规划道路使用,在办理本出让宗地不动产权证时该规划道路用地不予登记,若今后政府项目建设征收使用该规划道路用地及地上物时不予补偿。

本宗地出让包含地块内3栋合计产权建筑面积3206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本宗地时须承诺同时购买该地上建筑物,在竞买成交后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由受让人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按照商业用途办理相关审批、验收和产权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手续产生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本宗地所有计容的商业用房作为商业用途应整体登记,可整体转让和整体抵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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