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中央商务区偷工减料,被行政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6.5w阅读 2022-09-08 11:42

  乐居新媒体济南 近日,济南市城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绿地中央商务区项目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行政处罚。

绿地中央商务区偷工减料

绿地中央商务区偷工减料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建筑承包商,从事核工程及国防工程建设,先后承接了我国第一个原子能联合企业(核工业404厂)、世界最大地下核工程(核工业816厂)、大陆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世界首座AP1000核电站(三门核电站)以及众多工业与民用工程、国际工程等的建设任务。

  此次在历下区工业南路以南、奥体西路以西施工绿地中央商务区A4地块(二期)3号楼,施工中二层(T6-G)-(T6-4)-(T6-5),局部偷工减料,用低强度等级砼浇筑到高强度等级砼区域内,不满足原设计C45砼强度要求,未达到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罚款347,958元。

  此外,绿地集团济南绿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绿地中央商务区A4地块(一期)地下车库及商业项目,开发过程中因违反《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95,080元。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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