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23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孙福川在国金证券攀枝花新源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在未识别客户信息情况下委托第三方从事客户招揽,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并获取相应业绩绩效奖励的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四川证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孙福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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