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佛山、东莞、珠海等12个城市可认房不认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16.3w阅读 2022-09-30 21:49

  乐居新媒体广州 9月30日,网上流传一份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调整辖内房地产信贷政策的决议》,从10月1日开始,广东中山、珠海、佛山、东莞、惠州等12个城市首套和二套商品住房“认房不认贷”,广州则不在政策范围内。(目前仅是网上传闻的内容,具体要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重磅!广东佛山、东莞、珠海等

重磅!广东佛山、东莞、珠海等

  首先认房不认贷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对当地认定家庭名下拥有 0 套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2、对当地认定家庭名下拥有 1 套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利率和首付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3、对家庭有 2 笔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不含 10 月 1 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5、其他未在本次会议完成报备的城市,若有需求,可根据相关流程报备,报备后即可执行,执行日期为报备当日,不再另行召开会议。

  目前,佛山、珠海、中山、江门、东莞、惠州、肇庆、韶关、河源、云浮、清远、湛江等已完成备案工作。

  这也意味着这12个城市是可以按照上面4条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其次,对河源首付最低比例进行调整。从今年10月起,对买首套商品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成。

  最后,对阶段性调整首套房利率下限也有提及。

  今年10月到12月,部分地方城市实施阶段性调整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江门、云浮、湛江取消利率下限,清远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60BP,阳江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40BP。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