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延期至不晚于2023年1月14日回复证监会反馈意见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7w阅读 2022-12-04 16:42

  乐居财经 彦杰 12月4日,众泰汽车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49 号)。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讨论研究,积极准备答复和核查工作。鉴于需对反馈意见涉及事项进一步核查及落实,公司预计在30日内无法如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等资料。

  为切实做好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工作,保证回复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不晚于2023年1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乐居财经获悉,众泰汽车此前曾收证监会警示函,因公司人员在接受对话时表示“公司将从海外引进先进的动力电池技术并成立合资公司。目前双方正在更进一步的洽谈中......但可以确认的是,我们的电池技术比宁德时代更加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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