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45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7w阅读 2023-01-09 10:13

亚厦股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

       乐居财经  1月9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5万元,案号为(2023)沪0120执830号。案件立案日期为2023年1月8日。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亚厦股份曾涉司法案件2833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386条,案件总金额为95568.5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8.28%。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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