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受理,募资不超13.41亿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8.8w阅读 2023-03-06 19:09

  乐居财经 王敏  3月6日,福星股份(SZ000926)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公告显示,福星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064.18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红桥城K6住宅项目、红桥城K15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34,064.18万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4,796,742股(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测算);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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