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碧桂园被沪深交易所通报批评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13.0w阅读 2024-12-06 23:19


乐居财经 吴文婷 12月6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处分决定。

据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交易所对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等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表示,集团高度重视上述通报批评事项,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报的编制工作,以期尽可能加快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尽快刊发2023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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