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后多年未获付款:兴源环境子公司诉三主体,欲解PPP合同并追3974万欠款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2025-10-10 18:58

财中社10月10日电 兴源环境(300266)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兴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三主体诉至阜康市人民法院,案件处于一审未开庭阶段。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原告为浙江兴艺,被告包括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曾用名:阜康市林业局)、新疆阜康梧桐沟国家沙漠公园管理中心(曾用名:新疆阜康特纳格尔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及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涉案金额合计约3974万元。

浙江兴艺核心诉求包括:确认2019年3月4日签订的《阜康市三十万亩生态建设示范工程PPP项目》合同已解除,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暂估3936.81万元(含工程款、垫付费用、误工损失)及对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

回溯背景,2017年10月阜康市林业局委托招标公司发布该PPP项目招标文件,浙江兴艺投标后于当年12月获《成交通知书》并组织施工,但截至起诉前,三被告未完成结算且未支付任何款项,成为诉讼直接原因。

此外,公告还披露2025年9月新增的三起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9月25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受理两起朱其林诉浙江兴艺及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案件,案由分别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涉案877.04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341.92万元),后者已进入一审;9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受理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兴源环境另一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涉案12.77万元),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2025年中期,兴源环境实现收入4.72亿元,归母净利润-3493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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