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0月29日电 贵州茅台(600519)公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1284.5亿元,同比上升6.4%;归母净利润为646.3亿元,同比上升6.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46.8亿元,同比上升6.4%;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81.97亿元,同比下降14.0%;EPS(全面摊薄)为51.6077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0.6亿元,同比上升0.6%;归母净利润为192.2亿元,同比上升0.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92.9亿元,同比上升1.0%;EPS为15.3511元。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3047.3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归母净资产为2570.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3%。
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的报告中提到,主营业务包括茅台酒和系列酒的销售。报告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的茅台酒的收入为1105.14亿元。此外,公司通过“i茅台”数字营销平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126.92亿元,表明数字化销售渠道的持续发展。
在经销商方面,报告期末国内经销商数量为2,325家,国外经销商数量为121家,增加17家。公司股东信息显示,前10名股东中,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达到54.30%。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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