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拟港股上市,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1235阅读 2025-11-15 02:22

Ai快讯 2025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其中公示提及,要求普源精电(688337.SH)补充说明业务经营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等事项。

据港交所9月29日披露,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中信证券为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要求普源精电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并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具体如下:

一是说明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是说明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此外,说明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

三是关于本次发行方案:(1)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2)说明公司境外募投项目的最新进展,以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

招股书显示,普源精电是电子测量仪器公司,设计、开发、制造并交付全面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助力科学探索与行业创新。公司通过“RIGOL”品牌,为90多个国家及地区超过100,000名终端客户提供服务,解决各行各业客户在通信、新能源、半导体及教育与科研领域中的复杂测试挑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供应商,按收益计,于2024年在全球排名第八。

(AI撰文,仅供参考)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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