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泽科·空港中心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用被罚款4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5w阅读 2022-03-09 16:37

  乐居新媒体重庆 段志伟 3月9日,信用中国(重庆)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公示,重庆海上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泽科·空港中心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被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4万元。

  根据公示信息显示,重庆海上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泽科·空港中心中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对此,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予重庆海上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泽科·空港中心二期三号楼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公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处罚。

  重庆海上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泽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7.64%,郑伟持股2.36%,该两公司隶属于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9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法定代表人为郑伟。泽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4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法定代表人为郑伟。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