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幕墙门窗被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5.7w阅读 2022-08-05 10:46

  乐居财经 8月5日,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科幕墙门窗”)被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884元,案号为(2022)浙0303执2778号。

  据企查查,高科幕墙门窗成立于1997年3月28日,注册资本2.3亿元,法人代表为同吉换,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及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除木材)等。目前,该公司由西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6.96%。后者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责编: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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