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德环能IPO:实控人黄朝华与其父持有31.65%表决权,曾就职北京市司法局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2w阅读 2023-01-05 18:02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月5日,据北交所,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德环能”)披露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扬德生态直接持有发行人99,158,615股,持股比例27.683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黄朝华直接持有发行人13,586,446股份,持股比例为3.7931%,并通过控股股东扬德生态间接控制发行人27.6831%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31.476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黄正文直接持有公司606,000股份,持股比例为0.1692%,与黄朝华是父子关系,是黄朝华的一致行动人,黄朝华与黄正文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31.6454%。

  黄朝华,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司法局,任办公室干部;1997年9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任法律处副处长;2002年5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曾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扬德生态董事长、总裁和扬德农业执行董事。

  黄正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年12月出生,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教师。1968年9月至1973年1月任教于湖南新化师范;1973年2月至1974年8月任教于隆回三中;1974年9月至1976年8月任教于隆回五中;1976年9月至1980年8月任教于隆回滩头中学;1980年9月至1988年8月任教于隆回四中;1988年9月至2001年1月任教于隆回二中;2001年2月退休。

  扬德环能致力于分布式能源领域的项目投资运营、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技术服务,立足于发展成为一家财务健康、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为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业务,具体包括低浓度瓦斯发电、瓦斯综合利用装备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超低浓度瓦斯氧化供热等业务;同时,为发挥公司在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业务领域积累的管理优势,公司也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天然气供热业务进行了一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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