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上海金心与相关贷款人就2022年12月逾期款项订立协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5.3w阅读 2023-01-11 17:06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月11日,上置集团(01207)公告,根据贷款合同的条款,贷款合同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加上相关应计利息于延长到期日,即2022年12月26日到期应付。上海金心与贷款人积极讨论延长贷款到期日的事宜。然而,由于近期中国各地COVID-19大流行的升级,讨论的进展曾被中断和延迟。截至本公告日期,上海金心尚未偿还剩余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及╱或利息。

  经与贷款人积极讨论后,于2023年1月11日,贷款人、上海金心及贷款合同的担保人就2022年12月逾期款项订立协议。根据协议,贷款人共同同意延长2022年12月逾期款项的期限,具体而言:贷款合同项下应计利息人民币1.67亿元延期至2023年1月12日偿还;及贷款合同项下本金金额人民币44.5亿元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偿还。上海金心将于2023年1月12日按照协议支付上述应计利息人民币1.67亿元。

  公司相信,订立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因为协议将为上海金心提供更多时间偿还或筹集2022年12月逾期款项的还款,因此将降低触发公司及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为贷款的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监察上述事宜的发展,并将适时或依规定遵循上市规则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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