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2w阅读 2023-02-06 11:55

  乐居新媒体青岛  2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包含加大援企惠企力度、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稳住外贸外资、优化提升供给质量、有效释放改革动力活力五方面37条措施。

  其中:

  支持各市采取发放购房消费券等多种形式促进住房消费。对新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支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允许各市适当上浮公积金可贷额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据了解,二手房“带押过户”一般是指:在押房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无需先还贷解押后再办理过户转移。

  “带押过户”的核心是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即缩短交易周期、节约资金成本并盘活二手房市场。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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