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恒动力首发过会,外部人员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合理性被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李兰兰 5.9w阅读 2023-06-09 20:18

  乐居财经 兰兰 6月9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恒动力”)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正恒动力申报材料,正恒动力主营产品发动机缸体等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也可应用于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领域。报告期各期,正恒动力传统燃油乘用车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918.50万元、46,790.77万元、52,009.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1.63%、74.67%、73.19%;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80.78万元、1,905.93万元、5,129.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25%、3.04%、7.22%。  

  正恒动力被要求,结合燃油汽车未来市场空间、主要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转型等,说明其在燃油车领域的新项目新产品开发情况,该领域业务是否具备稳定性和持续性;结合行业技术壁垒、市场竞争格局等,说明正恒动力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技术、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情况,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竞争优势,是否具备成长性。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正恒动力2015年以财产份额代持的方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信源集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除了发行人员工,还包括少数外部人员。该次股权激励导致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东人数经穿透计算后实际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正恒动力被要求,说明外部人员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历史上存在股东人数经穿透计算后实际超过二百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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