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动,大龙地产称不存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6.9w阅读 2023-11-28 17:14

乐居财经 王敏  11月28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地产”)股票于2023年11月24日、11月27日、11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大龙地产表示,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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