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明珠湾房开被行政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6.7w阅读 2023-12-08 09:39

据信用中国(辽宁大连)日前披露,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例,庄河明珠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河明珠湾房开”)已被庄河市自然资源局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自行拆除。

据了解,庄河明珠湾房开在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的明珠湾东方华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检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此外,明珠湾公园里二期小区项目8#-1-501、8#-1-5029#-1-802、14#-1-501、22#-1-502、32#-1-501、38#-2及明珠湾东方华庭小区项目6#-1-301、6#-1-302、6#-1-402、7#-1-101、10#-2-301、8#-2-301均存在私自于平台搭建彩钢板房和封闭露台的违法行为,合计建筑面积185.45平方米,现已建设完工。

企查查显示,庄河明珠湾房开成立于2012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君,注册资本为5882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新华街道光明委,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等。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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