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丰农商行收百万级罚单,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等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8.8w阅读 2024-03-13 13:46

乐居财经 吴文婷 3月13日消息,据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及该行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被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合计罚款102.5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宿银罚决字〔2024〕1-2号。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民丰农商行涉及“四宗罪”被警告并罚款99.5万元,具体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除此之外,时任民丰农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侍某香,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对民丰农商行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资料显示,作为宿迁市区唯一一家独立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民丰农商行前身为宿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0年改制为农商行。目前,民丰农商行总资产近500亿元、存贷规模近800亿元,共拥有营业网点53家、金融服务站303家、员工8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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