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四证”不全房地产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甘肃银行获罚25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2.2w阅读 2024-07-10 11:01

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城支行因存在向“四证”不全房地产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日。

同时,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时任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支行行长冯煜辉被警告。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刘青,注册资本150.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63%。

2023年,甘肃银行(02139.HK)营业收入达到66.65亿元,同比增长了2.1%;股东应占溢利为6.45亿元,同比增加了7.2%。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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