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万丰股份(603172.SH)公告,公司特定股东宁波怡贤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7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进行。宁波怡贤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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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603172.SH)公告称,公司特定股东股东宁波怡贤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5%。
2025年4月29日,万丰股份(603172.SH)发布2024年年报,营业总收入为5.35亿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上涨6.27%,归母净利润为3832.89万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下降5.25%。
宁波怡贤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属于公司特定股东。计划减持股份达到400.14万股,占所持股份的80.03%。
远翔新材(301300.SZ)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
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地产贷款、城市更新项目贷款、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等管理办法。
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8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