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赵盼盼 2月20日,广州荔湾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
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框架结构住宅最高补偿4.46万元/㎡。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项目提供荔湾区花城玻璃厂地块安置房、广钢新城安置房等安置房以及存量商品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房源。
而选择房票安置的,会多给“房源基础补偿金额”1%作为政策奖励。房票使用有效期为18个月,在房票使用有效期期满后,未使用的票面金额可变更为货币补偿,该部分额度不享受政策性奖励。
据悉,坑口片区更新改造项目范围约152公顷,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下属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
2024年8月,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同年10月,荔湾区与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全面启动坑口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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