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
SH60098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党彦宝、党彦峰共同出资设立。其前身“宁夏宝丰能源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日在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其中党彦宝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占出资额50%,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占出资额的30%,党彦峰以货币出资2,000万,占出资额的20%,以上出资由各股东分两期于2007年10月25日之前缴足,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10月26日对第一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并出具了宁五洲验字[2005]第331号,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3月15日对第二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宁五洲验字[2006]第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党彦宝,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情况:2006年3月15日,发行人股东党彦宝增资11,700万元,注册资金增加到21,700万元。此次股权增资后,党彦宝直接持有宝丰能源股权76.96%,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第二期注册资本补交情况和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宁五洲验资[2006]第109号《验资报告》。公司股权结构如下:2007年7月发行人更名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7月30日,发行人股东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党彦宝以货币方式分别向发行人追加投资15,000万元和13,300万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0万元。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永信验字[2007]113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权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党彦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2007年11月30日,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马莲台煤矿首采区采矿权评估作价对发行人增资62,500万元,北京中煤思维咨询公司对马莲台煤矿首采区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煤思维评报字【2007】第046号采矿权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65,058.78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到112,500万元。此次股权增资后,党彦宝通过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发行人50%的股权,直接持有发行人26.67%的股权,合计持股76.67%,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建华(宁)(验)字(2007)第019号《验资报告》。公司股权结构如下:2007年12月28日,宝丰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宝丰能源55.56%股权转让给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日,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与凯威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变更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仍为党彦宝,宝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2008年7月23日,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87,500万元,发行人经上述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200,000万元,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建华(宁)(验)字(2008)第013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权增资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党彦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为理顺公司股权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12年8月18日,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原股东凯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84%宝丰能源股权全部转让给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宝丰集团注册资本34,000万元,其中党彦宝出资比例为83.82%,党彦峰出资比例为4.41%,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1.77%)。此次股权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党彦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股权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党彦宝先生。2012年12月20日,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5亿元人民币,发行人经上述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250,000万元。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建华(宁)(验)字(2012)第024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权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党彦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2013年11月1日,宝丰能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宝丰能源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宝丰能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丰能源的全体股东作为宝丰股份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发起人协议,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安永华明”)出具的安永华明(2013)专字第61004853_A01号《审计报告》所载宝丰能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4,721,623,498.82元,扣除专项储备金额117,331,647.33元后净资产4,604,291,851.49元折股,股份总额为4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净资产账面价值4,291,851.49元作为宝丰股份的“资本公积”。宝丰能源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与其在宝丰能源中的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公司净资产认购宝丰股份的全部股份。安永华明对宝丰股份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1004853_A01号《验资报告》。2013年12月17日,宝丰能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党彦宝,宝丰股份股权结构如下:根据宝丰能源2013年12月1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宝丰能源、东毅国际、宝丰集团、党彦峰、党彦宝共同签订的《增资协议》,宝丰能源向东毅国际定向增发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东毅国际以其持有的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变更为580,000万元。此次增资不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其标的资产由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13)第YCV1110号》评估报告,评估金额为156,348.49万元。2013年12月18日安永华明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1004853-A02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党彦宝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宝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根据宝丰股份2014年9月1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宝丰能源、东毅国际、宝丰集团、党彦峰、党彦宝共同签订的《增资协议》,宝丰能源向东毅国际增发8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由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注册资本变更为660,0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658,930.00万元。安永华明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1004853-A01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党彦宝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宝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宝丰能源自2014年9月19日股东大会决议增资后,截至本期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注册资本为66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658,930.00万元,变化原因为注资时汇率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