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阳股份(600348.SH)的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的内容,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拟对华阳集团处以四百万元的罚款。
此外,告知书中还提及将对华阳集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高彦清被处以两百万元的罚款,樊宗莉则被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行政处罚的对象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并不涉及华阳股份本身。因此,该告知书所述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华阳股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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