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9月11日电 *ST天山(300313)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支持公司对质押合同纠纷的异议请求。
因质押合同纠纷,法院拟对广州市陆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301万股、东莞市卓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132万股以及苏召廷持有的81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对此提出了异议并请求停止相关执行行为。
根据收到的裁定书,法院决定中止对上述股票及孳息的执行措施。公告还提到,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此外,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2025年中期,*ST天山实现收入4161万元,归母净利润-780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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