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证监局在2025年9月19日发布的公告,绿创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存在多个问题,包括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
此外,绿创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还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借贷活动,未按规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均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该监管措施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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