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深人力未披露年报遭警示,时任董事长、董秘同被 “点名”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2237阅读 2025-11-21 17:30

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市南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刘文华、刘鸿庆收到了警示函。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该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

公告指出,时任董事长刘文华和董事会秘书刘鸿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因而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南深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两位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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