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不准确 募资使用不规范 思林杰被责令改正 相关人员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1950阅读 2025-12-05 15:54

财中社12月5日电 思林杰(688115)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而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茂林和董事兼总经理刘洋存在为他人代持合计1.32%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不准确。

此外,公告还提到公司在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时,涉及非募投项目建设人员薪酬,超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且未履行审议程序。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运营,超出第三方存管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部门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思林杰实现收入1.80亿元,归母净利润-843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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