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8日电 博源化工(000683)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根据裁决,公司的第一被申请人地位下,需向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亿元,同时还需支付律师费、保全费和保全保险费共计92万元。仲裁反请求的仲裁费为1186万元,且第一被申请人承担85%的本案仲裁反请求仲裁费。
本次裁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损益的具体影响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已就本次仲裁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1.49亿元。由于蒙大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现阶段尚未取得其对裁决涉及的账务处理方式的信息,后续将根据仲裁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前三季度,博源化工实现收入86.56亿元,归母净利润10.62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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