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子公司被“重点管理” 福恩股份未详细披露其环保信息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1863阅读 2025-12-25 11:03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恩股份”)将于12月26日迎来上市关键一步,能否拿到上市批文在此一举。

福恩股份的主业是服装面料,与一般面料企业不同,公司主要产品是生态面料,以再生面料为主,下游客户主要包括优衣库和H&M等服装龙头。

公司产品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但面料印染等生产环节,不可避免会产生部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除了福恩股份外,子公司南通远吉织染有限公司(下称“南通远吉”)同样拥有排污许可证,且两家公司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南通远吉主要从事面料印染加工等业务。2024年公司营收4.1亿元,净利润5891万元;2025年上半年,南通远吉营收2亿元,净利润1895万元。一家子公司的净利润占到福恩股份的20%左右,重要性不言而喻,其环保合规性对福恩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影响,信息披露要求应更加严格。

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可知,南通远吉属于重点管理的类别。江苏生态厅信息显示,南通远吉也属于重点管理对象,主要污染物类别是废气/废水。

而且,南通市发布的《2025年度南通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显示,南通远吉还是“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涉及类别为“水环境”。

对于重点排污单位或其子公司,在IPO招股书中必须披露水、大气、固体和噪声四类排污相关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披露环境信息,并进一步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主要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包括主要排污口各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总量、水污染物日均浓度的年度平均值、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的年度平均值;各排污口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及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情况。

监管部门对IPO信息披露要求中,《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明确要求,发行公司应在招股书中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包括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等。

对于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子公司,需要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招股书中,福恩股份表示,公司通过工艺改进、设备更新不断降低相关污染物排放,但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部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

对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福恩股份都有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列举了相应设备和处理能力,以及历年环保投入。但对于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则没有披露,也没有其他包括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等相关细节的进一步披露。

南通远吉主要从事面料印染等业务,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废水等污染物,因此公司属于南通环境重点监管名单,涉及“水环境”并不奇怪。实际上,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可知,近些年南通远吉环保报告中,并未见超标信息。

那么,福恩股份是否应该进一步详细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南通远吉的环保相关情况呢?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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