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辰实业拟收购电力业务权益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026-01-12 22:41

Ai快讯 翼辰实业(01596.HK)发布公告,于2026年1月12日,卖方与该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该公司有条件同意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收购股权,该股权占目标公司河北辰翔售电已发行股本的86.22%,收购代价为人民币1.35亿元。

交易完成后,该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86.22%的股权,目标集团(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主要从事电力业务)将成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该公司财务报表。

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铁路扣件系统产品、焊丝产品及铁路轨枕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制造企业,该公司认为供电稳定至关重要,有助于确保生产线及其他业务功能不间断运行。为此,该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与辰腾售电订立高压供用电合同,辰腾售电作为获授权在其获批经营区域内(涵盖该公司经营场所)开展配电售电业务的供电商,将向该公司供电,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通过订立该合同,该公司可在较长时间内从其获授权供电商获得可靠供电。

通过此次股权收购,该公司将取得对目标集团(包括主要营运附属公司辰腾售电)的控制权。直接控制获授权供电商后,该公司将能更有效地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并优化营运及合规方面的效率。除加强能源安全和精简营运外,随着目标集团成员公司电力交易、供应及建设业务的不断发展,此次收购也可能在长远上多元化及丰富该集团的收入来源。鉴于电力作为支撑所有社会及经济活动的基础必需品,具有相对稳定且殷切的需求,因此该集团有望提升及巩固其财务灵活性。通过上述方式,预期该集团将从收购事项产生的协同效应中获益。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经卖方与该公司公平磋商后确定。经考虑上述各段讨论的因素,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他们将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后发表意见)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公平合理,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尽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事项)并非在该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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