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深圳市好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盈科技”)披露科创板IPO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根据申报材料,张捷直接持有公司32.19%的股份,作为好盈共赢一号、好盈共赢二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间接控制公司5.31%、2.19%的表决权;刘友辉直接持有公司31.26%的股份;张捷、刘友辉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同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按张捷的意见行使上述权利,有效期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7个月内。
上交所要求好盈科技披露,张捷、刘友辉《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上市之日起37个月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张捷、刘友辉持股比例接近、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双方在公司的任职以及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实控人变更或者陷入僵局的风险,是否已经制定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等。
对此,好盈科技表示,自公司设立以来,张捷、刘友辉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张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友辉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任期至2028年,两人能够长期稳定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起到关键作用,不存在较大的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据其指出,公司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不存在较大的实控人变更风险,不存在较大的公司治理僵局风险。
好盈科技是无人机动力系统制造商,主要从事无人机动力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包括一体化动力系统、电控、电机和螺旋桨等。除无人机外,公司产品还广泛应用于竞技车(船)模等领域。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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